巡查组将通过为期1个月的巡查,了解三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,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,所辖县(市、区)党委和政府,省级以上经开区、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。重点巡查内容包括:
(一)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,以及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、批示精神情况;
(二)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健全完善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、企业主体责任“三位一体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以及按照《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》进行责任追究情况;
(三)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和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,省委、省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,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,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,破解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,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;
(四)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,组织开展“打非治违”、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、重大隐患排查整治、较大以上事故防范、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以及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等情况;
(五)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,加大安全生产投入,加强安全基础建设、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培训,增强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、编制、专业人员、待遇等保障,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,提升监管监察和应急管理能力,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情况;
(六)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和标准化建设,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、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,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“黑名单”认定及联合惩戒等情况;
(七)建立社会化服务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,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,实施“科技强安”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等情况;
(八)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,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,开展安全生产统计,及时如实报送、公开事故信息和查处信息等情况;
(九)对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,特别是社会影响恶劣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核查处理情况。
三个巡查组分别于8月1日进驻三个市后,将主要采取听取汇报、列席会议、调阅资料、个别谈话、调研座谈、受理举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。
相关通知强调,被巡查三市要高度重视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清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,积极配合巡查组完成“查问题、促整改、保安全”的巡查任务,确保省委、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全省首批安全生产巡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;工作期间,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贯彻落实具体办法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相关保障工作,厉行节约。巡查组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巡查各项纪律规定,切实树立安全生产巡查良好形象,确保巡查工作风清气正。
季本军、季恒苇、于正广